汽車意外索償

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或經紀人,絕不會接受口頭或電話之失事報告,口頭或電話報告只作查詢用途,不可作為失事報告紀錄。

若閣下已投保車輛之全保,無論意外是否因閣下或當時駕駛閣下車輛的司機所引致,也可以要求承保公司作出賠償。但需注意保單內的自負額 (即一般所稱的墊底費 - 包括年輕駕駛人、不足經驗駕駛人及非指定駕駛人之自負額等)及留意各保險公司所指定的意外報告期限。(一般為一至兩星期或稍長並有合理解釋的期限)

有關保障內容及細則,已詳列於保單之內,保險公司亦保留最終批核權。如有需要,請先向本公司索取保單樣本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