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保险是一个合约的承诺,无论是汽车与劳工保险的法律性保险或是水、火、盗险等的合约性保险,全部都很注重发出保单前所填写的投保书。尤其是汽车保险的投保书,里面的资料及事实填报,实在是很重要。由于投保者一时遗忘或疏忽甚至虚报在投保书内,往往导至保险公司引用投保资料与事实不符为理由,而拒绝赔偿,以至投诉无门。
因此基本法之认识对投保者尤其重要。反正其他各类保险,由于行内竞争关系不用填写投保书以方便客人。但投保人仍需清楚阅读保单之内容及条款,以免于无投保书之根据,仍会引至出错保单,保障不到你的需要,白付金钱。
在填写投保书时有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 不要由经纪人代为填写投保书,然后自己签署。
- 不要在任何空白投保书上签署,然后交回保险公司或经纪人。
- 在回答投保书上的问题时应尽量以文字写上“是”或“否”( "Yes" or "No" ),切勿以"√"代替,以免无从根据。
自美国911恐怖袭击后,所有保单是列明恐怖袭击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在汽车投保书之内一般包括之下各项:
- 投保人姓名: 汽车之登记车主姓名(须与运输署之牌簿登记相同)
- 投保人地址: 车主之联络地址,必须为正确地址,因保险公司之后之一切通讯均己此地址为准
- 投保人职业: 投保人于填写投保书之职业,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书上所填写之职业,以决定承保与否及承保条件
- 投保人年龄: 投保人之年龄,保险公司一般以年满廿五岁为正常
- 投保人之驾驶经验: 投保人拥有有效驾驶执照之年期,一般以二年为正常
- 投保期限: 通常为十二个月
- 投保汽车细节: 所投保之车辆的各项细节(如:车牌、制造年份、厂名及型号、制造年份、汽缸容量……等等 )
- 投保类别: 投保全保或三保
- 投保金额: 该车之投保金额(应以当时之市场价值为准,如市值低于尚欠财务公司之贷款额,则须与财务公司相讨投保金额)
- 投保人之驾驶记录: 投保人在过去三至五年内之有否触犯交通条例或被保险公司拒绝投保、取消保单或需收取附加保费
- 指定驾驶人: 每一份全保保单均可列明最多四名指定驾驶人,头两名指定驾驶人无需附加费,而第三及第四名指定驾驶人则需各自付出保费10%的附加费
- 投保人签署: 用以証明,以上所填写的一切内容,均为事实,并无虚报
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书上的投保人所填写之资料,作为发出保单之确据及接受投保之准则。如投保人所填写之资料有失实、讹骗、隐瞒、误导或虚报,保险公司将根据保单条例对意外拒绝赔偿及取消所发出之保单。
以上内容,是简单的初步了解,深入浅出给各位对各项基本之认识,如欲知详情,请咨询阁下之保险顾问。